从中国天气网推出的立春期间全国盼春地图来看,常年进入立春时,我国仅有云南、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台湾以及福建部分地区处于气象意义上的春季,真正享受暖意融融的春日。立春节气期间,春天的脚步继续北上,重庆西部、福建中北部以及云南东北等地会都会开启入春进程。而全国其他绝大部分地区,此时仍处在“寒意未退盼春来”的季节中。
【立春气韵】春意萌动 万物复苏
作为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一个节气,立春意味着新一轮的四时更替正式开启。立春,春气始而建立也。虽然这个时节,天气依然寒冷,但寒冬已尽、春意萌动,大自然生机勃发。
立春时节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万物开始有复苏的迹象。春风往往被称为东风,它们携带着又暖又湿的空气,从东南沿海地区吹向内陆,轻柔地摇醒了花草,吹绿了山川,也在人们心中播下了盎然的春意。
东风化雨逐西风,大地阳和暖气生。——《立春》·左河水我国幅员辽阔,南北跨度大,各地自然节律不一。立春期间,北方仍是冰天雪地,但南方已经水暖草绿。全国各地的气温开始大幅上升,日照和降雨也增多,万物渐次复苏。
立春后五日,春态纷婀娜。——《立春后五日》·白居易虽然我国绝大多数地区气象意义上的春天还未真正到来,但立春时节万物渐次复苏,春天的脚步已经越来越近了。
冬未放春交割,早有黄蜂紫蝶来。——《腊里立春蜂蝶辈出》·杨万里【立春物候】东风解冻 迎春报春
往往,最先感到春之气息的,是虫鸟与草木。立春第一候,东风送暖,大地开始解冻;第二候,蛰居的虫类慢慢在洞中苏醒;第三候,河里的冰开始融化,鱼儿向水面游动,如同背负着冰浮在水面。立春时节,世间万物,都做好了迎春的准备。
律回岁晚冰霜少,春到人间草木知。——《立春偶成》·张栻古人往往以花为节令信使,立春第一候花信迎春花,就因为它在百花之中开花最早,破冰雪而盛放,及时报告了春的消息。立春之后,万物复苏草木醒,大地的色彩也将斑斓起来。
从此雪消风自软,梅花合让柳条新。——《立春》·王镃【立春风俗】咬春求福 鞭春祈丰
立春是二十四节气之首,是一个轮回的开始,立春更是一个民俗节日,风俗多到难以胜数。为了迎春,我国民间在立春日这一天有“咬春”求福、“鞭春”祈丰以及踏青探春等活动。
吃春饼“咬春”的习俗在北方流传广泛,人们将面烙或蒸制成薄饼,再将豆芽、菠菜、韭黄、粉线等炒成合菜,用饼卷着合菜吃。南方立春吃春卷,春卷馅料十分丰富,有豆沙、花生、白菜肉馅及海鲜等,是用干面皮包上馅料,经煎、炸而成。吃春饼和春卷,都是为了迎接春天的到来。
春日春盘细生菜,忽忆两京梅发时。——《立春》·杜甫“鞭春”即打春牛,立春日将泥塑春牛打碎。人们通过打春牛的习俗提醒大家,春天已到,应该不违农时,及时播种谷物,祈愿一年五谷丰登,国泰民安。
泥牛鞭散六街尘,生菜挑来叶叶春。——《立春》·王镃【立春新知】一年两头春 立春连元宵
由于被安排了一个“闰二月”,农历癸卯兔年共有384天,从2023年1月22日开始,至2024年2月9日结束。农历癸卯兔年天数较多,还使得这个农历年出现了两个立春的历法现象,即“一年两头春”,也称“双春年”。两个立春日分别为正月十四和腊月二十五。
民间有“双春双喜”之说,往往认为“双春年”是吉利的。古人们认为一年内两个立春节气,风调雨顺,预示着丰收的年景。
一年打两春,黄土变成金。——农谚这个兔年不仅是“双春年”,还将在2月4日和2月5日接连迎来立春节气和正月十五元宵节,出现“立春连元宵”的有趣巧合。据了解,“立春连元宵”的情况在21世纪这100年中仅有6次,分别为:2004年、2023年、2042年、2061年、2080年和2099年。
万物之中,希望最美。有种诗意的说法是,立春就是立希望。无论眼下是寒冬还是暖春,此后都充满了希望,春意将逐渐洒满人间,万物更新、春暖花开。这便是立春的意义,也是春天的力量。(策划/张慧 设计/张莉 部分图片来源/视觉中国)(中国天气网)
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?******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以及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等,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。建议用人单位在“社保空档期”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。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公司要不要赔?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。最终,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。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,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? 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综合来看,在“倾斜保护原则”下,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,兼顾用人单位利益。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。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。他和公司提前约定,工资按天发放。没想到上班第一天,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,不慎摔伤了右手。后经工伤鉴定,伤情构成八级伤残。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,老杨觉得很倒霉。事发后,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,但未达成一致。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,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。老杨不服裁决,诉至法院。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。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,法院认为,因老杨是临时工,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,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。因此,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,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,符合相关规定,应予认可。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。记者了解到,目前该判决已生效,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。 “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,理应被认定为工伤,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。”办案法官表示。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,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,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、公正原则前提下,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。 同样事发湖南,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。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,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,鉴定为九级伤残。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,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,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,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。但法院审理后认为,公司作为用人单位,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。刘某虽仅工作一天,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。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。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,也属工伤。2017年,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。 电子厂认为,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,也未签订劳动合同,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,自然就没工伤一说;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,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,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,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。 但法院最终认定,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,小陈发生工伤,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。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。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,且回家途中死亡,算不算工伤?答案是:也算。同样是2017年的事: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,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。入职第一天,王某提出辞职,并办理了离职手续。不料当天下午,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,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。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。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。法院审理认为,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,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。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。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“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: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,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。”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。 吕帅告诉记者,无论劳动者是“上班第一天”或是“未转正”,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,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,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。 实践中,为了相互了解、选择,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“培训期”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等期限。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,不缴纳社会保险。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,企业便以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为由,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。“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,对工伤待遇没影响。” 此外,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,或当月入职、下月办理社保登记。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,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。 “社会保险法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;当月入职、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,但殊不知,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,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。”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:2020年10月,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,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,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,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。事后,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。 “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‘社保空档期’的事件。”吕帅建议,在“社保空档期”,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。他同时提醒劳动者,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,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,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、劳动能力鉴定结果、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,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。 (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)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